广东省美容师、美发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
2020/12/16 发布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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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美容师、美发师考评员管理规范
为加强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美容师、美发师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提高我省美容师、美发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质量,全面推进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建设,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 号)》、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有关规定及指示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考评员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
考评员可承担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的考核、评审;高级考评员可承担高级技师、技师及其以下各级别的考核、评审。
二、考评人员的工作职责
1、考评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方法和评分标准,完成评分任务,填写考评记录。考评人员具有独立判分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认定评价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2、考评人员应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考场规则,负责对考核场地、设备、材料、工具和检测仪器等的核查和检验。考评人员在执行考评任务时,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3、考评人员对考评现场发生的违纪行为,应视情节轻重可给予劝告、警告、终止考核或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及时向认定评价机构报告。
4、考评人员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向认定评价机构申诉,依规依章维护考评人员的合法权利。
5、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采取轮换方式派遣考评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并指定考评组长。考评组成员每次轮换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评人员在同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内连续从事考评工作不能超过三次。
6、考评组长应具备相应的评判水平和组织能力,并具有丰富的考评经验,负责考评组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最终裁决;每次考评工作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认定评价机构提交考评报告。
三、考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掌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理论和相应职业(工种)技能标准和认定考评的技术和方法,熟悉国家及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2、热爱职业技能认定评价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3、考评员须具有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资格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熟悉了解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一定考评工作经验。
高级考评员须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熟悉了解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
4、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考评人员资格,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向认定评价机构申报,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并附本人有关资历证明,由认定评价机构审核后报省级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备案。
四、考评员的培训与认证
1、认定评价机构对申报的考评人员进行资格培训、考核、认证,并报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对通过认证的考评人员予以备案。
2、认定评价机构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组织培训。培训采取集中讲授和按职业(工种)分组研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考评人员资格考核分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部分进行。试题由认定评价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参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考试题库进行编制。
4、考评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经考评人员资格考核合格的,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考评员》和《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高级考评员》证卡,有效期为三年。
5、相应职业(工种)的《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考评员》及《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高级考评员》证卡由认定评价机构统一样式和编码。
五、考评人员的管理
1、认定评价机构负责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美容师、美发师考评人员管理的政策制定、规划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考评人员的具体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考评人员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举办示范性考评人员资格培训、考核和认证。
2、考评人员实行聘任制。认定评价机构在取得考评人员资格者中聘用相应考评员或高级考评员,聘期为三年。认定评价机构应与聘用的考评人员签定聘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和聘用期限等。
3、考评人员每次实施考评后,可给予津贴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认定评价机构酌定。
4、认定评价机构对聘用的考评人员实施年度评估制度,并建立考绩档案。对评估优秀的考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评估不合格的考评人员,要取消其考评人员资格。
广东省首脑美容美发职业培训学院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领导委员会
2020年12月16日